周一傳得沸沸揚揚的前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鄭拓,經證實雖曾被警方調查,但目前尚未被采取強制措施,但周二有媒體援引警方消息稱,前交銀施羅德基金投資總監李旭利已經確證在8月22日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記者致電李旭利手機,其號碼已顯示是空號。
李旭利是目前涉嫌因“老鼠倉”被刑拘的“公轉私”(從公募基金跳槽至陽光私募)第一人,也是目前涉案人員第一位曾任職公募基金投資總監級別的人。
李旭利“禍從口出”?
相比較唐建、王黎敏等因“老鼠倉”而被罰的同行而言,李旭利的江湖地位要顯赫得多。
從26歲起,李旭利就出任南方基金的基金經理,在2001年至2005年的大熊市中,其管理的基金也實現了正收益,并出任南方基金投資總監。2005年,李旭利過檔交銀施羅德,并配合時任總經理莫泰山將交銀施羅德打造為規模近千億的大型基金公司。
正值事業輝煌之時,李旭利邁出了人生的“驚險一跳”,和校友裘國根合伙出資3000萬元,創辦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裘國根任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李旭利任首席投資官。由李旭利擔綱的“重陽5期”,首發吸引了近11億元資金,創下當時國內單只私募產品募集規模的新紀錄。
陽光私募憑借在2009年的突出業績在2010年開始膨脹式發展,鋒芒逼人的李旭利則在公開場合批評當前公募基金體制上的弊端,并暗指業績突出卻依然留守公募的王亞偉是“異類”。
據知情人士透露,處于灰色地帶的陽光私募早已引起監管層警惕,而過于高調的李旭利成為了重點監控對象,調查的起點就是其在重陽投資創始之初的巨額資金來源。
不久,關于李旭利的不利傳聞開始陸續傳出,不少媒體報道了李旭利在南方基金和交銀施羅德基金任職期間涉嫌因“老鼠倉”而被監管部門調查的消息。重陽投資也在2010年10月25日發布公告稱,李旭利因身體原因辭去公司職務,隨后更是傳出其本人被“邊控”,但隨后李旭利致電媒體記者對此進行了澄清。
最高可判10年
李旭利的投資能力以及江湖地位都屬于基金業一線,其身陷囹圄令不少業內人士唏噓不已。
根據2009年2月出臺的《刑法修正案(七)》,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老鼠倉”行為將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今年以來,已有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經理許春茂、原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經理黃林因涉嫌“老鼠倉”被依法查處,而2009年長城基金基金經理韓剛也因此被判刑罰款。
實際上,隨著監管層“打鼠行動”的升溫,今年來公募基金經理跳槽擔綱陽光私募的熱潮已經開始降溫。著名證券基金業維權律師張問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監管部門近期加大對內幕交易和“老鼠倉”的監管和處罰,是因為此間的利益輸送已經大大影響了資本市場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