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日前下發《關于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將在全市推進新農保工作,確保2011年年底實現新農保制度的全覆蓋。 福州市政府表示,將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在晉安區、連江縣新農保試點基礎上,2011年將在倉山、馬尾、福清、長樂、閩侯、羅源、閩清、永泰等8個縣(市)區開展第三批新農保工作,實現全市新農保制度的全覆蓋。 根據計劃,從2011年10月1日起,將對第三批新農保制度實施年滿60周歲的農村老年農民發放基礎養老金,到2011年底,第三批開展新農保參保率達90%以上。已試點的晉安區、連江縣將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開展新一輪參保繳費工作,確保2011年9月底前繳費率達90%以上。 新農保指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自愿選擇、自主繳費;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