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監局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在滬銀行業機構規范存款業務管理,嚴禁違規攬儲。
上海銀監局在通知中提出,在滬銀行在開展存款業務時應嚴格執行法定存款利率,嚴禁擅自提高存款利率,不得向存款客戶贈送實物、購物卡、現金、金條等貴金屬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不得通過壓低或者豁免代收、代付及其他業務手續費等不正當手段吸收客戶存款。各行不得通過存貸掛鉤等方式吸收客戶存款,不得通過辦卡、購買理財產品、第三方存管業務等,或者設置其他障礙,違反“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原則,誤拉、強拉客戶辦理存款。
上海銀監局要求銀行,規范存款業務考核行為,建立日均存款統計制度,杜絕月末、季末、年末沖存款指標現象;不得設立存款單項考核和獎勵辦法,不得對非營銷部門下達存款考核指標,不得把存款指標分解下達給個人,不得將存款考核指標與員工個人薪酬及行政職務安排掛鉤。
今年來,受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和存貸比等監管指標影響,不少銀行想盡辦法招攬存款,甚至出現了客戶辦房貸要求先存款、送金幣等行為。
上海銀監局重申,在滬銀行應嚴格執行監管部門有關存款業務的規定,自覺履行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頒發的《上海市銀行業存款業務自律公約》的自律約定。下一階段,上海銀監局將通過暗訪、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在滬銀行開展存款業務進行督察,對違規銀行及員工將進行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