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提交廣東省委全會討論修改的文件透露,廣東將逐步實行黨政“一把手”家庭財產在一定范圍內的報告制度,具體內容包括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為探索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責制度,“一把手”將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