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海關日前正式為滿洲里海鐵永暉儲運有限公司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注冊登記證書》。該公司所經營的海關監管場所成為全國鐵路口岸首家海關予以注冊登記的監管場所。
據了解,2009年9月,滿洲里海鐵永暉儲運有限公司經營的海關監管場所就順利通過滿洲里海關驗收。
據滿洲里海關負責人介紹,該場所的成功注冊,標志著滿洲里口岸監管場所管理水平邁上一個新臺階。通過驗收后的監管場所實現了海關與監管場所之間的計算機聯網,關員可進入監管場所電子計算機管理系統查詢、統計運輸工具、貨物的停靠、儲運位置及相關處理情況。同時,還可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對場所內作業情況實施24小時視頻監控,節省海關監管人力,大大提升了海關監管效能。
海關監管場所是指進出境運輸工具或境內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出、停靠,以及從事進出境貨物裝卸、儲運、交付、發運等活動,辦理海關監管業務,符合海關設置標準的特定區域。除了一部分延伸性的海關業務外,一般的海關監管業務都在海關監管場所內辦理。為進一步規范海關對監管場所的管理,海關總署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對監管場所設置標準進行嚴格的要求。同時規定在限定期限內未達到《辦法》設置標準的,海關將取消相關企業的監管場所經營資格,不允許存放海關監管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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