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檢驗檢疫局獲悉,2009年,包頭檢驗檢疫局檢驗出口重型汽車174批、1508輛、貨值9462萬美元。受金融危機影響,與上年同期相比,批次、數量、貨值分別減少45%、51%、55%。 重型汽車是包頭地區的大宗出口商品之一。據了解,包頭北方奔馳重型汽車有限責任公司和內蒙古北方重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是包頭地區主要重型汽車的生產企業,其產品主要出口到哈薩克斯坦、阿爾及利亞、巴布亞新幾內亞、赤道幾內亞、塞內加爾、埃及、津巴布韋、剛果、緬甸、加納、越南、蒙古、伊朗等國家。 近年來,為規范汽車出口秩序,促進汽車出口業健康發展,國家對汽車出口實行許可證管理。包頭檢驗檢疫局針對包頭北方奔馳重型汽車有限責任公司在外地有組裝分公司,有些出口車輛需要在分公司組裝完成的情況,包頭檢驗檢疫局采取動態檢驗管理辦法,深入分公司對組裝、檢驗全過程進行實地考核,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并對車輛采取提前預報檢、現場檢驗與分類管理三種檢驗辦法相結合,幫助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樹立“中國制造”的良好聲譽,全面提高出口汽車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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