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海關總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商務及經濟發(fā)展局日前共同發(fā)布消息說,海關總署將為由香港進口至內地的葡萄酒提供清關便利。香港方面表示,落實便利措施將為香港特區(qū)葡萄酒貿易商提供輸入不同類別葡萄酒到內地的機會,也給內地消費者帶來更多選擇,或可使葡萄酒零售價下降。 根據雙方達成的共識,海關總署同意為由香港進口至內地的葡萄酒提供兩方面的便利措施: 一是估價預審:已在內地海關備案的進口商可選擇在葡萄酒進口內地十個工作日前,要求內地海關對將要進口的葡萄酒進行價格預審核,讓貿易商有所準備。當有關貨物進口內地時,內地海關審單部門一般會于一個工作日內審結報關單。 二是縮短在內地口岸所需的清關時間:已在內地海關備案的進口商即使沒有選擇估價預審服務,內地海關亦會盡可能縮短其在內地口岸的清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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