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山東省政府近日發布《關于貫徹國發〔2009〕36號文件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尚未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市應在2010年財政預算中作出安排。 山東規定,省級和市級都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尚未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市,要在2010年財政預算中作出安排。省級和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要根據年度財政收入狀況逐步擴大規模。山東省已經進入全國百強的縣(市、區)也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為促進各市逐步擴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規模,山東提出今后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將參照市級專項資金的規模和增長情況進行分配安排。山東提出,省、市、縣(市、區)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要安排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省、市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將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優先扶持種子期、起步期等初創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據了解,2008年山東省中小企業已發展到59萬戶,年創造增加值和稅收分別占全省的53%和65%,提供的就業崗位占全省城鎮就業的80%。中小企業在山東省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做出了積極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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