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一事一議”籌資額度低,農村公益建設缺口大缺乏資金保障,一直是制約當前農村公益事業發展的老大難問題。安徽省休寧縣自2008開始探索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制度,通過農民籌資政府給予獎補的方式,為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提供了資金保障,激活了農民投入公益建設的熱情,也為破解農村公益建設難題找到了一條有效途徑。
“一事一議”資金缺口大困擾農村公益建設
休寧縣陳霞鄉洄溪村地處山區,61歲的村委會主任洪連進已經當了10多年的村干部,群眾呼聲強烈的道路問題一直是他的一塊心病。
洪連進告訴記者,由于地處山區,洄溪村經濟條件較差,取消農業稅后,原由鄉統籌和村提留開支的公益事業所需資金只能靠“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但是按照規定,“一事一議”向農民籌資的上限只能每人15元,全村兩千余人最多也不過籌集三萬余元,而整個村有13個村民組,這點錢平均到每個村民組只有兩千多元,對于修路修橋來說是杯水車薪。
洄溪村遭遇的修路難題也是當前我國許多農村地區公益建設普遍面臨的難題。據了解,稅費改革后,農村興辦集體公益事業所需資金不再固定向農民收取,而是通過開展“一事一議”的方式籌資籌解決。但因大多數農村集體收入較少,“一事一議”籌資額度也較低,造成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普遍缺口較大,“一事一議”往往難以議得起來,或者議而不決。
針對這一制約農村發展的問題,休寧縣作為國務院綜合改革辦公室確定的安徽唯一一家全國試點縣,從2008年開始探索實施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制度。根據這一新制度,該縣農村公益事業投入在原有“一事一議”農民籌資籌勞的基礎上,由政府財政給予資金獎補,同時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投入和社會捐助,即實行農民出資、政府獎補、社會捐助相結合的新籌資機制。
財政獎補做大公益投入蛋糕
休寧縣財政局局長邵接后介紹,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就是通過財政資金的獎補,擴大了農村公益事業的籌資盤子。
按照休寧縣的試點制度安排,“一事一議”的籌資標準由原來人均15元提高到人均50元,其中農民籌資仍嚴格按照人均15元的上限標準執行,剩余35元由中央、省及縣財政獎補,其中中央和省財政補助20元,縣財政補助15元。在具體執行中,考慮到該縣地處山區,各行政村地理位置不同,公益事業建設任務、標準、成本不同,該縣在又制定了平畈區村人均25元,丘陵村人均35元,山區村人均45元的三種標準進行補助,從而較為科學地體現了山區的實際需要。
激活農村公益建設的有效路徑
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以來,休寧縣各行政村都掀起了“一事一議”辦公益事業的高潮。很多村連夜召開村民代表會,制定村級公益事業建設規劃。有的村村民代表會決定通過“一事一議”修建道路后,很多村民主動清理,讓出自家的菜園地。有的村為了節約資金辦更多的事情,村民們紛紛主動投勞,自愿多捐錢。
川湖村位于休寧縣城西郊,是遠近聞名的蔬菜專業村。全村13個村民組,467戶村民中蔬菜種植戶占了一大半。由于村里沒有路燈,村民們每天凌晨到縣城賣菜都得摸黑走夜路。縣里實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后,村兩委根據菜農意愿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把路燈亮化,河道治理,與建垃圾池,建蔬菜批發市場四項公益事業列入該村“一事一議”三年規劃,經村民代表審議通過后,決定將路燈亮化作為首選項目。
安徽省農委副主任許偉認為,農村基礎設施薄弱,公益事業發展滯后,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發展、農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可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吸引和聚集民力,形成農村公益事業發展新機制。這對于激發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熱情,改進干群關系,促進農業發展和村容村貌的改善都具有積極意義,也為今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提供了新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