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西安1月18日電
記者從西安市價格監督檢查局了解到,春節期間,西安將嚴查商貿、餐飲、娛樂休閑場所和旅游景點串通漲價、低價傾銷等價格違法行為,并將根據相關規定最高處罰標準予以處罰,最高可罰100萬元。 據了解,西安市將對商貿、餐飲、娛樂休閑場所及旅游景點進行檢查,檢查其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除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等行為。一旦發現有以上行為,將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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