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農業部日前聯合發布公告,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泰國輸入禽類及其產品,停止簽發從泰國進口禽類及其產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撤銷已經簽發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對2008年10月27日后啟運的來自泰國的禽類及其產品,將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對2008年10月27日前啟運的來自泰國的禽類及其產品,經禽流感檢測合格后方可放行。 此外,我國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泰國的禽類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如發現有來自泰國的禽類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 11月10日,泰國農業與合作部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2008年10月27日,泰國素可泰府發生1起H5N1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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