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半年中央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較多的情況,9月16日國資委公布了《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指明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如果在央企負責人考核期內出現較大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將受到降級處理。央企負責人的業績考核將和薪酬與企業安全生產相掛鉤。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