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南昌9月7日電
江西省地稅局近日出臺十條地方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四川地震災區人員來贛創業務工,以支持災區自救工作。其中規定,災區來贛務工人員將免征個人所得稅,符合要求的個體經營者每年還可免征8000元各種稅款。 地震災區來贛創業務工人員地方稅收優惠政策包括:按實際招用人數定額依次予以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在贛企業支付給民政等有關部門統一安置的地震災區人員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地震災區人員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在贛企業經民政等有關部門統一安置地震災區人員工作,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收管理體制,逐級報省地稅局給予適當減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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