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山西省實施《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今后,所有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山西省行政區域內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及采供血機構中執業的醫師,都要定期接受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考核。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