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7月17日電
深圳市近日發布的《市政府公報》顯示,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全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據深圳市地稅局介紹,深圳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調整后,普通標準住宅按銷售收入1%預征,別墅類按銷售收入3%預征,其他類型房產按2%征收。今年7月1日前的征收期,深圳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分別為:普通標準住宅按0.5%,別墅、度假村等其他房產按1%。 據了解,深圳市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作出上述調整的。該《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根據本地區房地產業增值水平和市場發展情況,區別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類型,科學合理地確定預征率,并適時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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