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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記者:孫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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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南京9月16日電
南京市政府向不遵守有關規定的單位發出住房公積金“催繳令”:要求從2007年10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尚未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須到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到建設銀行各相關網點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據了解,南京市已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人數最高時達到110萬人左右,但從去年底的統計看,全市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表明還有約半數職工沒有享受到公積金福利。此次南京市發出“催繳令”,目的就是為了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惠及面,健全城市住房保障體系,支持廣大人民群眾改善住房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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