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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記者:江國成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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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8日介紹,為了做好價格行政執法工作,打擊各種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正當價格行為,抑制價格的過快上漲,保護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發展改革委近期修訂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并已將修訂稿報請國務院進行審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司副司長張滿英28日表示,修訂稿細化了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表現形式,特別是關于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和哄抬價格等行為。 他說,對價格串通和哄抬價格等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現行處罰規定設定的罰款數額偏小,不足以威懾和懲戒違法者!盀閲绤柎驌羯鲜鲞`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我們考慮適當提高其罰款額度。” 張滿英說,修訂稿進一步明確關于行業組織的法律責任。“對行業組織存在的違法行為,也應當給予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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