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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6 記者:王迎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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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李林軍日前表示,國家稅務總局正在抓緊制定在中部地區實施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方案,年內將會在中部地區實施。 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即是增值稅轉型改革。據介紹,2004年7月1日,我國在東北地區部分行業率先實行了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政策試點。截至2006年年底,試點地區試點企業新增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121.9億元,共抵扣增值稅90多億元。 繼東北地區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后,中部地區何時試點,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熱點。種種跡象表明,繼中外企業所得稅“兩法合并”后,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在中部六省的推進,將是今年稅制改革的一個最后重要的亮點之一。就在此前的4月初,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以及六省財稅部門負責人在長沙舉行了“中部六省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座談會”。參會各方一致認為,目前有關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政策基本成熟,經進一步完善后,財稅部門將確保其于今年7月1日在中部六省如期實施。 此間專家認為,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雖然對財政有一定的減收壓力,但是在可承受范圍內。同時,東北地區實施的情況證明,政策實施起到了拉動投資、鼓勵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更新換代的促進作用。目前東北地區試點工作運行平穩,試點辦法基本成功。 對于中部六省擴大抵扣范圍的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先后組織了多項調查研究,與相關部門在實施的地區、行業、政策規定、操作辦法等方面達成了一致意見,基本上形成了中部地區擴大扣稅范圍的統一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表示,從東北地區成功實施試點政策兩年多的情況看,有五點經驗值得中部地區借鑒:準確測算數據是政策出臺的前提條件;企業資格認定是嚴把政策實施的頭道關口;增量退稅辦法保證了財政收入的均衡穩定;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是政策實施的保障;部門協調配合保證政策順利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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