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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記者:劉錚 安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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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
向煤礦借款209萬元超標準購置辦公業務用房、接受煤礦38萬元資助購買小汽車,山西忻州煤礦安監局受到安監總局通報批評,并被要求搬出超標辦公樓、退還借款和資助款。 記者7日從安監總局了解到,山西煤礦安監局已將忻州煤礦安監局向10家國有煤礦企業籌借的209萬元基建款和接受四家國有煤礦企業資助的38萬元購車款全部歸還企業。忻州煤礦安監局已搬出超標辦公樓,另租用辦公場所。 “作為執法部門,無論采取什么方式,向監察對象借錢、索要好處,都是錯誤的,對違規超標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對有關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嚴肅批評了山西忻州煤礦安監局的做法。 安監總局通報說,忻州煤礦安監局向煤礦企業籌借資金購置辦公業務用房、接受饋贈資金購買小汽車,嚴重違反“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不得接受煤礦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的規定,性質嚴重,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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