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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記者:王婭妮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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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電
山東省衛生廳近日規定,2008年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群眾關心的醫療服務及價格、費用等10項院務信息,須真實及時地向社會公開。
這10項信息包括:醫院名稱、所有制形式、診療科目等依法執業登記的主要事項;職能科室設置;主要衛生技術人員依法執業注冊基本情況;門診、急診、住院的就診程序,醫師、護士安排情況;工作人員在崗時佩戴有本人姓名、職務或職稱的標牌;加強醫德醫風的主要規定;醫療服務投訴信箱和投訴咨詢電話;向患者提供病歷資料復印或復制服務;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住院病人實行費用“一日清”制度,向患者或家屬提供包括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使用情況;為門診患者提供費用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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