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華盛頓電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伯南克10日說,必須對美國金融體系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全盤監管,而不只是對單個組成部分進行監管,以避免銀行、共同基金等大金融機構經營失敗可能給整個經濟帶來的重大危害。 伯南克當天在外交關系委員會發表講話時提出,金融監管體系必須改革的四個主要內容。1,國會頒布法案,使大金融機構倒閉能得到有序處理,從而將其對整個金融體系和國家經濟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2,規模大、倒閉影響嚴重的金融機構必須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以防止它們過度冒險。3,重新審查監管政策和會計規則,確保它們不會“過度地夸大金融體系和經濟的高低起伏”。4,政府應該考慮設立一個機構,專門負責監控金融風險,避免目前這樣的危機再次發生。 由于大金融機構與其他經濟領域以及全球金融體系聯系緊密,美國政府在過去一年里被迫投入巨額資金,救援陷入困境的大金融機構。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這場金融危機暴露出了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種種弊端,必須加以改革。據報道,美國奧巴馬政府和國會目前正著手擬定金融監管改革辦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