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決定從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營單位工資統計抽樣調查制度,將私營單位納入工資統計調查的范圍,可以預見的是,這一改動會大幅拉低平均工資(今日本報A2版)。 能不能真正改變“被增長”不說,就其實際意義看,改動統計辦法,沒有慎重考慮、全盤謀劃,真正落實制度銜接,是萬不可以貿然行之的。 因為統計范圍的改變,絕不僅僅涉及到統計數據本身,而主要涉及到統計數據的現實應用。 盡管現行工資統計只涉及財政供養群體、大型國企及合資企業職工群體,但統計結果,卻是用之于全社會的。如2008年,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則在所有社會群體的社會保障費用交納以及養老待遇的獲得上,亦大體會以29229元、或者以29229元的一定百分比為基數。現在,將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為17071元納入統計范圍,則毫無疑問的,涉及范圍更廣的職工平均工資統計結果將遠遠低于29229元,于是,問題就來了:單位替你交的保險就要少了,養老金要下調……其它如國家賠償標準,如最低工資標準、住房標準等種種,亦莫不如此。 盡管統計范圍過窄導致了數據極其不真實為現實之嚴重弊端,但過去之種種制度設計,畢竟是圍繞著包含有弊端之統計體系展開的,弊端誠然應祛除,卻絕不能忽視在祛除弊端的過程中,可能對普通公眾造成的傷害。為此,必須慎重考慮、全盤謀劃,研究、討論、制定、落實補救措施,實行全方位的制度改革,以實現新舊制度的公平銜接,保證公眾因改革獲益而不是利益受損。事關億萬公眾的切身利益,絕不可等閑視之。 特別是現實利益糾葛如此復雜,相關改革本極其容易被一些地方利用為擺脫財政壓力的利器。甚至令人擔心,一些地方是否會干脆將農民收入也納入統計范圍,不惜通過最大幅度降低平均工資標準,直接將公眾之應享福利的極大部分一次性洗掉,以緩解財政壓力。 許許多多激動人心的宣傳,落實于現實,可能成為“灰色制度”,需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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