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成果馬上得到了驗證。IPO開閘后的第一只大盤股——成渝高速昨日上市,3.60元的發行價(發行PE高達20倍相較高速板塊整體市盈率并不便宜),一度被爆炒至15.25元,漲幅高達323.61%。再看前面上市幾只小盤股,哪一只上市首日漲幅不在150%以上? 這就是新股發行改革的成效嗎?為什么每次都這樣(回頭一看,應該改了四五次了吧)?很多事情我實在想不明白。 新股發行改革要達到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提高定價效率,還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老實講,我至今沒想明白每次推出的新股發行改革到底要達到什么目的。我看在市場輿論鼓噪下,這次把重心定位于所謂保護中小投資人利益,中小散戶的中簽率得到了關照,被視為此次改革的最大成就。 如果定位于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其內在隱含的前提就是:當下首冠全球的中國IPO溢價率(140%)其存在是合理的。由此而推斷,如果是合理的,接下來才會產生分配公平不公平的問題。 如果這個東西本身是一個市場低效率的產物,我們還需要保護它嗎?反過來講,如果市場定價效率解決了,打新股不再是一個高額的無風險收益,甚至是一件存在很大風險的事,那么,客觀上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還會成為問題嗎? 配售制注定是低效率市場的臨時性、過渡性的政策,不能成為中國新股發行改革重心和目的,想想配售制要保護所謂中小投資者權益,居然是一個由于市場低效而產生的無風險收益時,這種改革的成效或多或少都有些荒唐。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中國長期異常高IPO溢價的根源在哪里? 很多人講是證監會對于發行價格管制,人為造成了一個與二級市場的天然價差。于是,改革一度被庸俗化為一種技術層面的調整,放開發行價,讓發行價與二級市場直接接軌,不就自然消弭這一問題了嗎? 的確,證監會對于發行的管制是存在的,以前是強制性的,規定一個固定發行市盈率,后來溫柔了些許,改為了行政窗口指導。監管部門的想法也并非沒有道理,如果放任發行價與高估值泡沫化的二級市場靠攏,首次募集的資金將遠遠超過企業預想的融資額。這不僅是一種資源的浪費,也是人為制造原始權益人對新股投資人的財富掠奪,本質上是把IPO做實為“圈錢”。 1999~2001年,證監會就做過放開發行價格的改革嘗試。不幸的是,當年放開發行市盈率的286只股票,上市首日依然創造了138%的平均收益。 我老是想不明白,有一些事情,按市場的想法去看很簡單,在監管層眼中做起來怎么就那么難呢? 比方講,首次發行時,為什么要人為地制造一個短期供求失衡?人為制造一個“大小非”和“大小限”的堰塞湖?放開又會怎么樣呢?真會對市場造成那么大的沖擊嗎? 中國證券市場搞了快20年了,主流的市場看法居然還在用原始權益人入股的成本來權衡
“大小非”和“大小限”減持的市場壓力,真是對財富創造機制價值的極大蔑視。必須讓市場建立現代金融最基本的常識性觀念,“大小非”和“大小限”要減持,不是因為其獲取成本的低廉,而是本身市場存在著高估的機制和體制。試想,若市場本身是合理的(能夠取得資本所要求的必要收益率),還需要減持嗎?減持以后,現金不是還是需要尋求投資的配置嗎? 不放開,潛在害怕無非是擔心市場高估值破滅,本質上這是抹殺了市場的效率。人為制造了一個資金搏傻的客觀條件。新股如此,老股亦如此。 真正解除了對于股票供給的行政控制,還企業以真正的資本自主權,有哪個莊家敢高舉高打?那不是明擺著給原始權益人送錢嗎?這是明擺的事兒,在中國做起來真就那么難嗎?我想不明白。 還有一個技術性問題,那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中國式累計詢價制。累計投標詢價從本質上講是一種信息收集機制。在詢價發行機制下,承銷商可以收集到具有信息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對IPO的需求和估值信息,并能由此制定出更為準確的發行價格,參與詢價的人必須講實話至關重要。所以,詢價制的核心是一套激勵約束機制,保證詢價的人能講真話,承銷商都沒有分配股票的權利去套詢價人的真實意圖,這叫什么詢價?我想不明白。(作者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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