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關于恢復“五一”黃金周的呼聲高漲。廣東還順應民意在今年變相恢復了這個長假。但爭論也異常激烈,且這場爭論已經進入今年兩會。 據報道,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副秘書長黃慶勇正在草擬一份提案,建議將“五一”假期從3天恢復到7天。全國人大代表、南嶺村社區委員會書記張育彪也將提交類似議案。 結合當前經濟形勢,恢復“五一”長假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如能利用公眾集中休假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擴大就業;在帶薪休假廣泛地形同虛設的情況下,對公民的休息權進行適度保障。而反對方的延長了假期總量以擴大居民福利、弘揚傳統文化等說法,顯得脆弱乏力,在此就不展開論述了。 但筆者對恢復這個“死亡”剛剛一年的長假不敢樂觀。 有專家一語道破天機:去年剛剛取消“五一”黃金周,如果今年又恢復,作為國家法令,“政策的連續性和嚴肅性不夠”。 真心覺得,2008年取消“五一”長假盡管備受爭議,但有其現實背景和民意基礎。但一年后,金融危機驟然爆發,經濟發展面臨巨大挑戰,加上當時配套而出的帶薪休假制度普遍如空中樓閣,恢復“五一”黃金周已是當前經過實踐檢驗的現實上選之策。 世界上沒有一成不變的法規。連我們最重要的憲法都與時俱進地進行過多次修改。因為每一部法規都是人們根據當下實際情況制定的,保持其連續和嚴肅是重要的,但時代在進步,現實會變化,及時根據時局和民意,結合科學評估來調整更能贏得公眾的支持和理解——哪怕它僅僅存活了一年。 孔子云: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何況一個事關廣大公眾切身利益的法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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