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社科院舉行“2009年《社會藍皮書》發布暨中國社會形勢報告會”,估計今年畢業的約560萬大學生,到年底時會有150萬人難以找到工作。而2009年又將有近611萬大學生面臨就業,就業壓力越來越大。對此,胡錦濤總書記在調研中也指出,2009年的就業形勢很嚴峻。如此眾多的大學生找不到工作是一件非常值得重視的大事,國家應該想辦法為大學生尋找就業機會。
筆者的建議是,由國家出資大量購買大學生勞務,讓大學生到最需要人才的農村去工作。當年羅斯福新政的措施之一就是以“民間資源保護隊計劃”組織年輕人(主要是18歲到25歲身強力壯而失業率偏高的青年人)從事公益性勞動,如植樹護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開辟森林防火線和設置森林瞭望塔等,由政府給他們發工資。先后有200多萬青年參與計劃,開辟了740多萬英畝國有林區和大量國有公園,也提振了經濟,尤其是提振了公眾的信心,國家和民眾攜手度過了經濟寒冬。從當今中國的情況看,可以由國家農業部制定并和省、縣級農業行政部門聯合實施“國家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計劃”。 具體設想是:第一步,國家公開招聘100萬大學生參與計劃,月薪2000元,服務期3年。此項計劃一年需要國家財政資金240億,三年720億。如果有可能,國家最好連續三年,每年招聘100萬大學生參與此項計劃,在6年時間內完成,總共需要約2200億元。據報道,2008年國家財政收入將達到6.2萬億,拿出這筆錢應該不成問題。
第二步,將這300萬大學生分配到各地辦得比較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去免費為農民服務,也就是去農民合作社中去“留學”,在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同時學習掌握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管理方法。據筆者了解,目前在政府登記的合作社有5.8萬多家,其中有許多辦得非常成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比較突出的在浙江、江蘇、山東等省,可以把大學生派到這些合作社中。如果有可能,也可以派一部分人到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去學習農民合作社的組織管理經驗。 第三步,半年或一年之后,把這些大學生作為“能人”輸送到那些迫切需要而沒有合作社或者合作社辦得不好的農村地區去,協助農民組織建立合作社。目前全國有60多萬個村,如果平均每一個行政村可分到5名大學生,幫助農民辦好專業合作社是完全可能的。 第四步,待這些農民專業合作社進入良性循環狀態,應聘大學生三年工作期滿即把合作社留給農民自己。如果他們愿意繼續留下來為農民服務,國家可以繼續通過一定的政策措施給予鼓勵,但原則上不再提供工資。可作為農民合作社社員和帶頭人取得經營收入。 此項計劃的價值和意義在于,第一,有助于國家迫切希望解決的農民增收問題。據農業部的調查,現階段所謂“增加農民收入”,主要應當是增加占農民總數70%的中小農戶的收入,他們的收入低于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平均水平,是增收最難的農民群體,而農民專業合作社則是加快他們增收速度的最好的幾乎也是唯一的辦法,而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對于提高農業經濟質量、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也是極為重要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此項投入將是經濟社會效益最好的投入:不僅有利于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特別是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政策)的貫徹落實,從而通過增加農民收入拉動內需、拉動國民經濟加快發展,更重要的是讓城市經濟社會關系更加和諧,執政黨將在農村社會擁有一個更加鞏固的執政基礎和社會基礎。據報道,國家教育部已制定了招募10萬大學生支持農村教育的計劃,如果說這一計劃對農村發展具有長遠意義的話,那么支持農民合作社計劃則不僅具有長遠意義,更具有現實意義。 第二,此項計劃本身可以作為國家農業部門實行大部門體制改革的一個基礎;300萬大學生參與計劃之后,可以從中選拔一部分作為將來政府新的大農業部門工作人員。 第三,可以極大地緩解大學生在城市就業難的問題。國家擴招大學生的目的非常重要的應當包含為農業農村發展提供人才支持,通過這一計劃可以達到目的。非常重要的是,此項計劃可以成為一個引導性的計劃,可以創造一個引導和帶動更多大學生到農村創業發展的社會氛圍和文化條件,也可以通過他們的努力加快農村發展,從而為更多大學生到農村工作創造更好的物質條件,從而使農村能夠養得起、留得住大學生,使農村成為吸納大量勞動力的巨大市場。 第四,把大批大學生送到農村基層接受“再教育”、經受考驗,在落后農村地區鍛煉成長,這對于加強青年一代的教育培養、對于中華民族精神的培養也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