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布了本市200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突破性地把往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限從“零增長或負增長”,改為“增長3.5%”。(6月11日《京華時報》)
此次工資指導線的下限由“零增長或負增長”調整為“增長3.5%”,是基于物價上漲考慮。但是,就這個調整幅度而言,并沒有與物價上漲幅度掛鉤。 更重要的是,這個工資指導線難以真正落實。因為企業工資指導線是“建議”而非“強制”。由于缺乏評測體系,政府主管部門無從考察企業是否執行工資指導線以及執行情況。并且,企業工資指導線惟有對已經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員工有一定意義,但目前只有兩三千家企業建立了這一制度,而北京目前登記在冊的企業多達100多萬家,兩者相比懸殊極大。而已經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這些企業,有多少企業能夠真正落實工資指導線還是一個問號。因為目前仍然存在著勞資雙方力量不平等、工會“腰桿”不硬、有關工資協商的信息不透明等問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難以做到事實上的公平與合理。 可以作為參照的是,很多城市的企業工資指導線早在2000年之前就開始發布,但執行情況卻是一筆糊涂賬。公開資料表明,僅有山東等個別地方檢查過企業工資指導線的落實情況,且沒有公開檢查結果。 筆者以為,有多少企業真正執行過工資指導線,其執行情況如何,企業和員工有何反響,政府主管部門都應該做到心中有數。同時,這些問題也應充分公開,以便接受輿論監督和集納民智。 據悉,為應對高物價低工資,上海方面表示將直接出面干預職工收入偏低的情況,廣東方面也表示政府將通過工資立法來強制企業漲工資。顯然,要想為企業職工加薪,不能再延續以往的“建議”,而必須要有強制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