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各地立法機關紛紛出臺各類網絡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規,盡管法規起草部門一再表示,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保護當事人個人隱私,并不是“針對‘人肉搜索’”。但是一些專家卻認為,類似的條文其實就是試圖在控制“人肉搜索”上取得突破。 規范網絡,我們深表贊同,但公眾對規范網絡的理解卻往往相反。無論是打擊網絡色情,還是禁止人肉搜索,抑或網絡實名制,公眾通常都擔心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少地方針對人肉搜索立法,美其名曰規范,但重點卻放在禁止上。 反思徐州、杭州兩地的網絡立法,不難看出當地官員對網絡的焦慮。這種焦慮,有來自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憂慮,有對網絡信息安全、個人隱私、名譽的擔心,也有對網絡監督邊界問題的憂慮。其實無論出于哪個原因,都反映出不少官員對互聯網的不適應。不適應并非官員獨有,公眾也有,不少家長對打擊網絡低俗之風的強烈呼吁,即是明證。 以禁止、干預的手段治理網絡,顯然是矯枉過正。這種一刀切的方式,不僅是對網絡自由的傷害,更是對公民表達權利的不尊重,難免被認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ヂ摼W在中國其實也不新了,發展至今十年有余,官員的焦慮和不適應,有必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公眾的焦慮,不亞于官員的焦慮,這種焦慮是出于對信息自由的擔憂,是對權利受限的焦慮。 網絡當然并不因此就不需要規范,暴力、色情、賭博、賣淫、侵犯隱私、誹謗……每一樣都需要治理。但必須深刻認識的是,這些問題不僅網絡上有,現實中一直就有。網絡不過是一種技術,通過這門技術建立起一個新的“社會形態”,或者說是現實社會的一部分。現實中有暴力有色情,網絡上當然也有。對待色情暴力,我們其實早有態度和方式應對;同樣,現實中有對官員的不滿,網絡上也有,只不過網絡的開放和自由,讓官員感受到切實的輿論壓力。 所以,如何面對網絡,其實是如何面對真實的社會;如何規范網絡,其實是如何治理社會。當然,這個世界上不少地方,在網絡出現前,公民已經有了充分表達的可能,網絡不過是換了個介質,言論自由并沒有質的飛躍;但在中國,網絡的開放性,讓公眾多了一個表達渠道,并呈爆發式釋放。 這或許才是官員們急不可耐要規范網絡的根源。在現有的體制下,某些官員擁有強烈的“安全感”,但網絡的出現,既讓他們感受到網絡的難以掌控,又讓他們不得不面對大量的現實和尖銳的言論。以至于他們要時時刻刻面對可能的監督,周久耕“天價煙”事件即是典型。 開放性是網絡的根本性質,針對網絡的開放性,是順應還是禁止?這是個問題。中國的網絡不可能從國際互聯網中割裂出來,網絡秩序的建立,也絕非簡單的禁止,一個開放的社會,首先在于直面現實。與其去做一個沒有共識,普遍反對的事情,不如把這個精力用到尋找制度反腐上去。在此之后,無論怎樣依法規范網絡,都會獲得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