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9-12-15 作者:王石川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
|
每到年終,突擊花錢都會成為年終一“景”,盡管早已引發公共痛感,但年年突擊花錢,仍然揮之不去。突擊花錢成了難以有效治理的“老大難”。 在公眾視野里,突擊花錢顯然是可怕的,可怕之處在于,突擊花錢是對納稅人不負責任,它暴露了多重病灶,比如預算不科學不透明,財政支出管理有待加強等。但平心而論,對突擊花錢不能一概而論,尤其不能一見突擊花錢就全盤否定。應該承認,造成突擊花錢的原因林林總總,既與預算編制不透明、不科學有關,也與撥付不及時有關。比如,一些地方急需用錢,但財政部門撥付速度甚慢,本來早就該撥付的預算資金,有時推到下半年甚至年底才到位。如此一來,必然導致預算執行速度滯后,出現突擊花錢的現象。 當然,突擊花錢還有其他原因,比如,有的部門年初設置預算過高,水分太多,到年終根本花不完預算便是正常。再比如,許多單位往往由于當年遇到特殊原因,支出會超過預算而需要追加經費,為了能補貼經費給這些部門,財政部門通常會預留一部分資金到年終。這種情況則是一種工作常態,是不可避免的現象,也是一種必要的制度。由于這方面原因造成年底集中的經費支出,沒有必要大驚小怪。據悉,還有一種情況則是,政府部門在申報項目過程中的事先規劃論證不到位,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項目預算資金規模、使用用途的變更等。 其實,放眼發達國家,也都或多或稍少地存在突擊花錢的現象?梢哉f,沒有哪個國家、哪個部門能完全做到嚴絲合縫、完美無缺地花錢,別說泱泱大國,就是尋常家庭過日子,也有突擊花錢的現象。換言之,有些時候,突擊花錢確實難以避免。 由此觀之,突擊花錢不可怕,或曰不是最可怕,可怕的是突擊亂花錢。正如有論者所稱,“在突擊花錢中,一些可花可不花的錢大方地花出去了,一些可上可不上的項目會倉促上馬,一些可撥可不撥的款項會不假思索地撥出。”在今年上海市兩會上,上海市政協委員駱新稱,某個部門由于年終將至,為了用光全年的預算,將好好的路面挖開再填起來,理由就是“用不光這筆預算,明年的預算可能就會減少”。因此,必須看住納稅人的錢,讓其不能被亂花。 還需追問的是,不少部門之所以突擊花錢,正與擔憂心理有關,即如果不花完,錢會收回去,或者說明年預算會減少。如此,這就“逼迫”著相關部門狠命花錢。試問,為何不能改革相關制度,相關這些部門的后顧之憂,使他們做到不必花的就不花? 此外,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如果這2萬億財政資金中,有一部分能突擊花到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的改造等民生事業上,不但有利于部分民眾改善住房條件,也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這樣的突擊花錢是值得的。 總之,為了遏制突擊花錢的現象,需要區別不同情況,加以對癥下藥。除了老生常談的要預算科學透明,加強監管之外,我們更要把眼光投向部門如何突擊花錢上,因為許多時候突擊花錢的確不能避免,那么就要建設相關制度,讓公眾得以監督,保證錢花在刀刃上,花在民生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