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17日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加大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確保食品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停止實行食品類生產企業國家免檢。(9月17日新華網)
最初建立免檢制度的目的,是為名牌產品降低生產成本,營造更好的經營環境,但是近些年來包括部分免檢產品在內質量事故不斷爆出,尤其是此次質檢總局檢查發現22家含三聚氰胺奶粉中不少是免檢產品的事實,將免檢制度的缺陷暴露無遺,也提出了有必要對免檢制度重新進行審視、改革乃至廢除的命題。 免檢制度實際上是建立在名牌產品不會存在質量與安全問題的假想基礎上的。其實,盡管名牌產品為維護自身品牌聲譽,會有一定的促進產品質量與安全的積極性,但逐利畢竟是資本與企業的本能,部分企業為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難免會滋生通過降低產品質量與安全保障節約生產成本的欲求。而食品免檢制度在某種程度上為部分企業以犧牲消費者利益為代價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提供了能夠得逞的制度便利。 盡管市場能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行為發揮制約作用,當一種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與安全缺陷,消費者會以腳投票,但是其中的問題在于,在許多時候,消費者是處于信息不對稱狀況之下的,某種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與安全缺陷尤其是隱性危害后果,消費者并不一定能夠知情。就拿此次22家被檢查發現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產品來說,如果不是此次質檢總局檢查并公布實情,對于其中大部分奶粉含有三聚氰胺的事實,消費者直至今日依然不會知情。也正因如此,嚴格的政府檢查與監管是對于市場功效不可或缺的補充力量,政府監管到位才能為民眾的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最堅實的保障。 食品安全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所以政府對包括奶粉在內食品安全應抱持“寧枉勿縱”的態度,對包括名牌產品在內的食品質量與安全嚴格監管。但是過去那種建立在對名牌產品生產者“無限信任”基礎上的免檢制度,很大程度上奉行的卻是一種“寧縱勿枉”的思路,與食品質量與安全對于公眾生命健康所具有的極端重要性及公眾與法律對政府的職責要求不相符合。 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停止實行食品生產企業國家免檢,是最大限度遏制食品生產與銷售領域安全隱患,最大程度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安全與切身利益的必要之舉,也是政府嚴格依法監管食品安全職責的應有回歸,人們期待類似有利于促進民眾生命健康保障的回歸能夠更多地得到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