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28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29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8.0%。其中,城鎮國有經濟單位13800元,增長17.0%;城鎮集體經濟單位7789元,增長18.9%;城鎮其他經濟類型單位12610元,增長19.2%。(7月28日新華社)
按照相關規定,城鎮職工工資的統計對象,只是國有、集體企業、政府和事業單位等“體制內人員”的工資,而私企員工的工資被長期“忽略”了。
今年4月10日新華社的一條新聞:國家統計局今年5月份將拿出2007年全國新的城鎮職工工資數。該統計數字將包括私營企業員工的工資數據。根據地方目前已經完成的調查,將私營企業員工的工資納入整個城鎮職工工資數后,整體的平均水平比過去不同程度地降低。一位統計專業人士說,“但是考慮到數據的敏感性,是否公布新數據仍需要斟酌。”
可惜得很,這份“2007年全國新的城鎮職工工資數”始終未見公布。現在我們想知道,平均工資統計數據是否包含了私企員工工資?如果沒有,原因何在?如果有,為何不見有具體體現?
如果私企員工工資數據果真被“敏感”掉了,這個結局實在令人沮喪。統計工作最大的價值,是要讓數據反映現實,以便發現問題并指導決策;而不是為了要讓數字好看,以便滿足某些人“抗過敏”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