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天珠海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迎檢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測評活動中將有800份問卷下發市民家中,市民意見將直接關系珠海有無申報參評的資格。(見6月11日《珠江晚報》)
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對于工作和生活在這個城市的市民來說,心中自然有一桿秤。因此評判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置身于這個城市工作和生活之中的市民是最有發言權的。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活動中引入民意調查,是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一項機制性改革與創新,更是現代社會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大進步。 然而,仍有一些地方在工作績效的評估與考核中,沒有引入民意調查,而是只看經濟指標,譬如在考核官員政績、評價政府績效上,有些地方還存在唯GDP是舉的傾向。如果一個地方的GDP上去了,但環境卻遭到了污染,人民群眾自然會產生不滿情緒,而上級在對當地官員政績、政府績效的評估與考核上,只看GDP,不看民意,那就會失之偏頗,帶來失誤,是不符合民心民意的,更是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 因此,期待著將民意調查納入法制化的軌道,使之成為一種慣例,貫穿于黨和政府對各項工作進行評估與考核的全過程,真正做到讓“人民滿不滿意,人民高不高興,人民贊不贊成”成為衡量我們一切工作與言行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