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撰文指出,以目前中國的資源環境情況,如果不通過資源稅來防止資源的過度開采和保護環境,抑制增長過快的高耗能行業和提高資源效率,經濟可持續發展就無法保證。因此,提高資源稅的稅率,擴大征稅范圍,對經濟可持續發展有正面影響。 他指出,資源稅是通過重新配置來平衡與制約稀缺性資源利用和與之相關的環境問題的一種制度性安排。政府可以通過征收資源稅來矯正經濟活動當事人的私人成本,尋求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之間的平衡。根據不可再生自然資源的稀缺程度及環境影響征收的資源稅,可以促進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