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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7 作者:童大煥 來源:東方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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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轄市之外,2007年中國內地共有13個城市進入“3000億元俱樂部”。上榜的13個城市中,5個集中在長三角地區,4個集中在珠三角地區。而2006年,還有甘肅、貴州、海南、青海、西藏五個省級行政區的GDP沒有邁進3000億元的門檻。根據2006年的統計,排在第一名的廣州市GDP幾乎相當于10個青海省。 我看到很多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評論,對此幾乎是一片驚呼。一些人感嘆區域經濟發展中也存在“馬太效應”,建議通過政策協調使富裕城市相對均勻地分散于各地。有人說“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也難稱春,萬紫千紅才是春,建議國家要求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實現對口的協作和幫扶,有序引導資金流和產業鏈向中西部地區延伸,等等。 呼吁區域間均衡發展的人們,很多時候是停留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思維,過高估計了政府宏觀調控的能力,而忽視了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系列地緣、人口、環境、行政管理等因素。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人口越密集的地方,各種成本包括交通、通訊、時間乃至行政成本往往反而越低,這也是不同地區效率高低差距的重要原因。而市場的最重要功能,就是通過資源自動流到效率最高的地方,通過資源的最佳配置,實現效益和效率最大化。試圖用簡單的計劃經濟辦法,通過轉移支付等手段,用權力的力量而不是市場的力量人為加大地廣人稀地區的“轉移支付”,其結果往往進一步提高人均經濟成本,而非提高經濟效率,走的是無效率、低效率甚至反效率的道路。在這個問題上,救世主式的道德批判和詩人式的浪漫主義理想情懷不僅于事無補,而且有害。我們應該尊重科學經濟規律,告別簡單的文學批判,回到學術理性的軌道上來。 真正的“均衡發展”,應該是一種“市場均衡”,而不是“行政均衡”。市場均衡需要兩個基本前提條件:一是產權明晰,二是資本、資源和勞動力自由流通。歸根結底是自由,產權明晰也是為自由流通自由交易作基礎。 面對地區發展效率不同、區域間差距越來越大的事實,我們更應該考慮的,不是加大轉移支付,而是如何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無障礙的自由市場,讓資本、資源和勞動力在全國范圍內毫無阻力地自由流動。比如改革戶籍管制政策,實現公民的遷徙和居住自由。政府應該通過積極推進限制人口流動的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給予人民自由選擇居住和工作地點的權利,讓人民自由支配自己擁有的人力資本,從而實現個人收入的最大化。 如果人口自由遷徙自由流動的權利得到全面保障,同時各種要素資源產權明晰,一些生產效率較低的地方和產業,就會出現人口減少而要素資源逐漸集中的趨勢,從而使這些產業和地區通過“規模效應”的方式提高勞動生產率。但是,在今天,這樣的要素資源集中和交易卻受到和戶籍壁壘一樣的制度性限制,典型的就是農民的土地、房屋和林地產權尚不明晰,使農業、林業等經濟呈現越來越細碎化的特征。 沒有土地、房屋等要素的產權明晰和自由流動,沒有人口的自由遷徙自由流動,轉移支付也好,西部大開發也好,新農村建設也好,都無力改變從區域到個人的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大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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