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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出生性別比失衡最為嚴重、持續時間最長的國家。2005年我國出生性別比為118.88,與正常值104~107有嚴重的偏離。江西、廣東、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出生性別比甚至超過130。“治理出生性別比失衡已經刻不容緩!”7月5日在京舉行的“治理出生性別比失衡與制度創新研討會”上,與會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學者發出呼吁。
人口結構不合理的主要表現有二:一是年齡結構不合理;二是性別結構不合理。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我國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的確在控制人口數量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從緊的低生育率政策,出現了“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這一事實。而118.88∶100,甚至是130∶100的性別比例,相信在廣大農村,絕對遠遠高于這個數。
男女性別比例高,直接原因是選擇性生育行為;關鍵原因是我們對這一現象重視不夠。118.88∶100,甚至130∶100的男女出生性別比例,跟我們對這個問題的重視程度不夠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只注重降低數量的計劃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對人口質量,特別是對出生性別比例的優化作用。
其實,性別比例高的類似情況,在同是亞洲國家的韓國也發生過。韓國在上世紀90年代初人口性別比曾經高達116.5∶100,但此后逐年下降,2002年為112∶100。中韓兩國在文化上比較接近,人們對男孩過多偏愛,加上出生前性別鑒定等現代技術的進步,選擇男孩而墮胎的現象比較多。為什么韓國就能有效降低出生性別比例呢?
究其原因,是韓國通過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的立法(打擊選擇性別的生育行為)緩解了上述問題。但在我國,對于鑒定胎兒性別行為,直到2002年9月起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才在其中的第三十六條中對相關情形明文禁止,而且這一條規定又因計生官員的執法權限問題而難以得到有效執行。
所以,一些學者提出,政府應考慮通過刑法來遏制人口性別比嚴重失調的問題。這無疑是一個選擇。但也應該看到,靠法律改變性別比例高的現狀,雖然也能夠收到明顯效果,可這畢竟還是治標行為。因為,在目前經濟發展不夠充分、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況下,養兒防老、重男輕女的舊思想、舊觀念還有著廣闊的市場。
在經濟條件和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好的城市,男女比例或許可以較好地控制。但在經濟落后、社會保障制度幾乎為零的農村,要想改變性別比例高的現實,短時間內難以奏效。而農村性別比例遠遠高于城市,就會造成城鄉差別的繼續擴大,進而為解決城鄉二元結構這一影響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嚴重障礙帶來困難———這是持續走高的性別比例帶來的深層次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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