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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9 據《人民日報》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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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接力監管的方式和多頭管理的體制,是根本原因。北京廣播學院黃升民教授也認為,我國目前的藥品廣告發布和監管體系設置,為違法藥品廣告的出現埋下了隱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許浩明告訴記者,歐盟及其成員國有關藥物廣告的法律規定,其目的都在于對消費者進行保護,所以有明令禁止的藥物廣告規定;還成立專門的對于誤導性特別是欺詐性廣告進行長期監督的藥物管理委員會,收集、檢查藥物廣告及其有關立法的執行情況、號召并接受消費者對于不法廣告的檢舉揭發……最為重要的是,作為消費者保護協會,還有權代表消費者對于誤導或欺詐廣告商進行起訴或應訴。許教授建議,我國應該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同時消費者也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喬新生教授建議,治理虛假醫療廣告首先要進行行政體制改革,將廣告的設計、制作、代理和發布各環節的管理權交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家,由他們嚴格依照藥品管理法和廣告法對醫療廣告進行全程跟蹤和系統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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