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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本報記者:晏國政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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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晚,山西省永濟市一名生養了七個子女的85歲老太太王秀英在當地一家醫院離世。令人遺憾的是,在12月4日至9日王秀英老人病重住院期間,她在家的六名子女,除了二兒子給送過一次飯外,竟再沒有一位到醫院看望。隨后,永濟市有關部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近日對王秀英老人的四位有黨籍和公職的子女進行了黨紀法紀處罰。
這一事件發生在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格外引人注目。它引人注目之處無外乎兩點:一是在有著孝敬老人傳統美德的社會中,還有人能將自己病重的母親扔在醫院里長達六天之久,不盡贍養義務;二是處理一起不孝事件值不值得動用黨紀法紀。而這兩點也恰恰凸顯出目前我國農村養老的困局。
記者在就此事進行調查的時候得知,王秀英老人孤苦離世事件在廣大農村絕不是個別現象。永濟當地一位基層干部說,在一些純農業村比王秀英更凄苦的老人多得是。山西省社科院的一位專家曾經在山西省的六個市縣的六個村莊做過農村養老實證調查,結果也顯示,在所調查的413位老年人中有324位單獨居住,占到78.45%,有308位自己做飯,占到74.58%。調查結果還表明,農村老年人的生存狀況和身體狀況不容樂觀,總體上生活在貧困線以下,且多子女老人不具有養老優勢。
事實上,在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的時候,我國養老尤其是農村養老問題正成為社會發展的一個梗阻。專家分析說,進入市場經濟時代后,我國農村以孝為本的家庭養老觀念有所轉變,部分農民道德觀念也明顯減弱,而近年來隨著農村勞動力的大規模轉移,也使得子女膝下盡孝的方式不再現實,再加上當前農村社會救助體系不盡完善,家庭養老機制還不健全,農村養老問題在未來幾年內還將更為嚴重。
既然農村養老問題已經凸顯,那么該如何去解決?在我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都明確規定了對有關不盡贍養義務的行為的處罰細則。既然有法可依,又有具體標準,對不孝人員進行黨紀法紀處罰就是理所當然之事。遺憾的是,雖然有了這些規定,長期以來人們并沒有加以有效利用。人們對不盡贍養義務的行為,還一直寄希望于社會輿論譴責以及不孝子女良知的回歸。這或許正是永濟市動用黨紀法紀處理不孝子女引發社會關注的主要原因。
當然,懲處制度并不是萬能的,更談不上解決根本問題。解決我國日益突出的農村養老難題,根本途徑在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打造長效機制。而當務之急是要在社會上加大對有關紀律法規及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宣傳力度的基礎上,建立社區養老機制。首先是建立監督機制,可由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建立家庭調節機制,定期進行慰問、表彰等活動;其次是建立鄰里互助機制,尤其是面臨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趨勢,集體更應該把鄰里組織起來,協助養老;最后是利用集體經濟,采取建立養老院等方式,進行集中養老。
我們希望,未來幾年內,各級政府能夠真正重視和關注農村養老問題,并拿出切實的解決辦法,使我國廣大農村早日實現“老有所歸、老有所養”的愿望,而類似王秀英老人的遺憾再也不要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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