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農產品這類市場高度競爭的消費品之外,尤其必要的是完善并硬化針對水、電、油、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壟斷部門的價格干預長效機制。
從今年1月開始執行的對糧食、食用油、豬肉以及乳品等食品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已經宣告結束。究其原因,討論者各執一詞;但筆者以為,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取消后,更有意義的討論方向似乎還包括,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取消可能對相關食品生產者、加工商以及消費者帶來哪些影響。 從生產者的角度看,此時取消價格干預措施似乎缺乏實質影響。商務部食用農產品價格指數和農業部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均進入非常明確的下降通道,有市場人士已提出明年進入通縮的看法。在當前有關市場供需狀態下,撤掉價格的“上蓋板”,也難以引發短期內的價格走高,政策的象征意義大于實際的價格支持意義。 從加工商角度看,由于有機會上浮價格、有能力轉移成本定價的食品相對有限,因此,那些市場份額更大、產品差異性更強的品牌企業可能會對部分產品進行試探性調價以測試市場的反應或承受力。 最大的麻煩屬于消費者。眾所周知的是,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推出在當時實際并未能夠充分降低市場的價格,它更可能帶來低質低價和普遍的短缺。 在這一過程中,無論是價格高企還是后來的價格略為回落,城市居民覺得物價貴了的感覺總是一貫的。這其中隱含著一個為以前政策所忽視的群體,即在農產品、食品價格的漲漲落落中,政府調控價格的手段在略為惠及農村種植戶、養殖戶的同時,較大的政策利益卻更可能被加工商、市場中介所擠壓并蠶食;而消費者本身在價格上漲時毫無辦法。在價格略降時,則本身又還要承受降薪乃至失業等周期壓力。 這似乎從另一角度表明了,要切實地提升全體民眾的福利水平,還需要與之配套的針對低收入城市人口更大力度、更為廣泛的轉移支付政策支持。 再進一步,除了農產品這類市場高度競爭的消費品之外,尤其必要的是完善并硬化針對水、電、油、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壟斷部門的價格干預長效機制。一方面,價格干預不應有所偏頗,另一方面,它們更具有“生活固定成本”色彩,且和弱勢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福祉高度關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