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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0 作者:童大煥 來源:東方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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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3月28日刊出筆者的《農民宅基地應可開發(fā)房產》一文,該文論述了農地(房)入市的合法與合理性問題,接下來筆者將著重談談農地(房)入市對城鄉(xiāng)融合的影響。 眾所周知,城鄉(xiāng)二元分割的體制,導致中國農村長期處于資本、人才失血,使城鄉(xiāng)差距越拉越大,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差別已經高達五六倍,且仍呈不斷拉大之勢。農地(房)入市將帶來城市資本和文明向鄉(xiāng)村回流,城鄉(xiāng)將真正開始融合,這一過程將刺激經濟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在較短時間內,自動以市場之手修復人為造成的城鄉(xiāng)裂痕。 中國黃河研究會常務理事武建東先生在其《統(tǒng)一地權市場反映中國房地產的真實價值》(3月1日《南方周末》)一文中寫道:“村鎮(zhèn)住房納入市場經濟的商品體系,既是中國住宅全面商品化的新開端,也是它的終點;是城鎮(zhèn)住宅商品化的必然結果;是中國城鄉(xiāng)一體化的核心樞紐;是合憲改革、行憲要求與司憲之必要。”筆者贊同這個觀點。農地(房)入市包含三個基本面:農房入市,農村建設用地入市,農田入市。其中農房和農村建設用地入市帶來的財富效應和資本聚集,在短期內將大于農田入市帶來的城市資本對農業(yè)的投資。 一旦農民的土地和房產有了價格,他們中的許多人將一夜之間成為有了資本的“有產者”;城市居民到農村購置房產地產,居住生活,投資興業(yè),也將搖身變?yōu)椤班l(xiāng)村扶持者”。城鄉(xiāng)融合,順理成章,自然而然。 秘魯著名經濟學家赫爾南多·德·索托在其《資本的秘密》一書中認為,西方的繁榮與發(fā)達,最重要的原因是確立了普遍的所有權制度,也就是說,個人或企業(yè)組織的資產所有權得到國家法律正規(guī)的認可與確認。在所有權法律文件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充分的表述:“由于這一表述過程,資產就能產生出與它們的物質存在相平行的一種不可見的存在方式。”由此,實物資產中的價值被抽象、虛擬出來,由固定的、沒有保值增殖效應的“資產”變成了可以自由交易、流通并在此過程中不斷產生新價值的“資本”。他認為,貧窮國家90%的人口生活在法律以外,失去了利用財產的機會,如抵押貸款等。因此應該修改法律,使人們更順利地、正當?shù)孬@得產權,這樣就能舉債經營、交換資產,從而釋放出窮人的資產。據(jù)他估計,在第三世界國家,窮人所掌握但不能交易的房地產的總值至少有9.3萬億美元。他在秘魯首都利馬進行了試驗,使窮人們能更快獲得土地和企業(yè)的產權。1990年到1995年,秘魯注冊了30萬項產權,到1998年,它們的價值普遍增加了一倍。 毫無疑問,農地(房)入市是多贏之舉:有利于穩(wěn)定房價,有利于鄉(xiāng)村建設,有利于城市居民居者有其屋夢想的實現(xiàn),也有利于農村人口以更低的成本向城市和城鄉(xiāng)結合部遷移。在此過程中,地方政府可能會失去一些眼前利益,但可以在產權不斷交易過程中源源不斷地獲得更多的稅收。更何況,保護產權是政府的基本職責,與民爭利本來就不應是政府的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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