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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冀朝鼎 出版: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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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在哥倫比亞大學攻讀經濟學博士學位、后來成為我國著名經濟學家的冀朝鼎用英文完成了畢業論文《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本次商務版刪減了原名),此作奠定了冀朝鼎的學術聲譽根基。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李約瑟評價說“也許是迄今為止任何西文書籍中有關中國歷史發展方面的最卓越的著作。”
水是人類文明的基礎,當然也是中華經濟歷史發展的重要紐帶。在這本著作中,冀朝鼎論證了中國統一與分裂的經濟基礎和地方區劃的地理基礎,辯證地闡述了海河流域的開發,黃河流域的土壤侵蝕,江南圍田的利用及山區土地的利用等,并以中國統一與分裂作為研究對象,開拓性地提出了“基本經濟區”這個重要概念:其農業生產條件與運輸設施,對于提供貢納谷物來說,比其他地區要優越得多,以致不管是哪個集團,只要控制了這一地區,就有可能統一全中國。
水利的“杠桿效應”
歷史上,水依次主要表現為三大功能,一是人畜飲用,二是農田灌溉,三是交通運輸。至少在19世紀中葉西方堅船利炮轟開大清國門之前,農業生產一直是歷朝歷代“政治與軍事力量的衡量尺度”。越是傳統的農耕活動越得看天吃飯,對于水以及水利的依賴也就越高。正因如此,中華文明的水利發展歷程,與農業發展史息息相關。在長期的農業時代,農業當仁不讓地扮演著社會經濟主力軍角色,因此,水以及水利的變遷實際與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
冀朝鼎將從公元前255年至公元1842年的中國經濟史劃分為五個時期:公元前255年至公元220年的秦漢兩代第一個統一與和平時期。那時,以涇水、渭水、汾水和黃河下游為其基本經濟區。220年至589年的三國、晉、南北朝,是第一個分裂與斗爭時期。在這一時期中,因為灌溉與防洪事業的發展,四川與長江下游逐漸得到開發,因而出現了一個能與前一時期的基本經濟區所具有的優勢相抗衡的重要農業生產區。589年至907年的隋唐,是第二個統一與和平時期。此時長江流域取得了基本經濟區的地位,大運河也得到了迅速發展,將首都與基本經濟區連接起來了。907年至1280年的五代、宋、遼、金,是第二個分裂與斗爭時期,長江流域作為中國顯著的基本經濟區有了進一步充分發展。元、明、清三代,則是第三個統一與和平時期,統治者們對于首都與基本經濟區相距太遠而犯愁,多次想把海河流域發展成為基本經濟區。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冀朝鼎從歷史分合規律中發現了水利的“杠桿效應”。統一與和平時期,水利建設在地理上與統治集團較近,或便利交通有助于統治集團集中資源,農業中心的發展有助于鞏固統治利益。如秦通過改造涇水、渭水發展關中農業。隋唐包括元、明、清,其政治中心雖居北方,但發達的運河交通,將長江與黃河地區的農業經濟匯成一片,方便資源集中。相比之下,分裂與斗爭時期,常常是遠離中央的地方得益于水利建設,農業經濟發展較快,終有實力同中央集權掰手腕。如蜀國地處四川盆地,水源充足,農業發達,地理上又易守難攻,所以面對兵強馬壯的蜀國,魏國頗費周章。
正是由于一些地方水利蓬勃發展,為基本經濟區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從而有機會撬動既有力量格局,至而影響中國的分離與統一。或者說,誰掌握了這些基本經濟區,誰就擁有統一中國的潛在實力。
水利被權力化后的角力
《呂氏春秋·慎人》曾曰:“掘地財,取水利”。東漢高誘對“水利”二字的注釋為“濯灌”。不難看出,水利最初僅是表達灌溉之意。灌溉受制于水源供給,而水源總量有限,矛盾在所難免,中外歷史上均不乏因水源爭奪而引發的“水戰爭”案例。
雖然江河湖泊為中華文明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冀朝鼎研究發現,同為水利,西北的水利更多突出農業灌溉功能,而黃河、淮河和長江中下游的水利,大都以防治水患為主。
黃河是中華文明的母親河。據考證,自“從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2155年間,大水災就發生了1029次,幾乎每兩年就有一次”。而“明代時大河(黃河)北決者有14次,南決者5次。清順治康熙以來,黃河北決者19次,南決者11次”。錢穆先生發現,“黃河的大水患多在宋以后”,之所以經常潰決,權因“不能按其自然趨勢以定流向”。
實際上,屢遭黃河水患之苦的歷代百姓,多次興修水利,試圖治理水患,但在河道走向上的探索頗多曲折,這既有對自然認知的局限性,也有夾雜進戰略這樣的軍事意圖。宋仁宗八年,商胡決河后分成東、北兩支。對此,“宋代人主張河水東流,可作防敵的國防線,北流則流經契丹,認為對宋不利”。
歷史戰爭中的水元素比比皆是。《三國演義》中,諸葛亮之所以揮淚斬馬謖,就因為馬未服膺其計,失去了水源控制權終致兵敗。類似把水當成戰爭武器的現象屢見不鮮,最為常見的諸如大小城鎮必依城墻而挖的護城河。戰國時期的鄭國渠雖為秦國在諸強中率先強大作出重大貢獻,但此工程初衷原不過是韓國的“疲秦”大計。
知名史前史考古學教授、英國最高學術機構不列顛學術院院士的史蒂文·米森通過考察發現,水在人類歷史上實已被“權力化”:統治集團以此來強化統治力量,上層社會以此來突出地位,強國借助水利贏得戰爭。
水一旦被“權力化”,自然會開發出許多用來制衡敵方的新功能。水利于是不再僅具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的和平意義,同時兼具抗衡敵國的軍事使命。興修水利也不再只是單純有益于百姓的大好事,因為水利工程過多過濫,必定會加重百姓負擔,當負擔不斷累積而無法釋放時,自然對統治者構成威脅。“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便是此道。
應“水”而生的經濟區
按錢穆先生的看法,“中國人是全世界最早懂得水利的民族”。冀朝鼎認為,“在中國的每個地方,灌溉是集約農業不可缺少的條件,在此基礎上,便確立了中國的農業社會”。在這一方面,中國歷史上留下了鄭國渠、都江堰等著名水利工程。不過,對久負盛名的大禹治水傳說,冀朝鼎經過嚴謹考證后認為,只是個被反復移植拔高了的民間傳說。這個傳說之所以為歷代所篤信,主要在于統治者“認為中國水利事業的開端,要歸功于一個英雄神靈的傳遞和他的自我犧牲的活動”。在農耕時代,興修水利雖然大有裨益,但這樣龐大的工程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和長時間投入,這勢必影響百姓群體的切身利益,特別是封建統治的穩定。大禹傳說的存在,就像是統治者為水利工程尋找到來自“天命”的正當依據。
治住了水,農業發展便有了較好的根基。農業發展有了基礎,地方經濟自然插上了“騰飛的翅膀”。正因如此,無論是位居高堂之上的明君,還是達官賢臣,對于興修水利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認識極其深刻。絕大多數水利工程建成后,不僅使百姓大大減少水患影響,還帶來了農作物經濟的蓬勃發展。兩漢時期興修了大量水利工程,如黃河流域以營建灌溉渠系為主,著名工程有六輔渠、白渠、龍首、芍陂渠等;江淮、江漢之間以修治天然陂池為主,著名工程有六門陂;東南以排水筑堤、變濕淤之地為良田為主,著名工程有鑒湖等。這些工程使農業受益匪淺。西漢南陽太守召信臣率眾在漢水北部的一條大支流上建成一座水庫,灌溉面積“總計有二萬頃”;建安四年,廣陵太守陳登“建造了一個陂塘”,“可以灌溉一萬余頃田地”……
應“水”而生的本質是順勢而為,在認識自然中順應與改造自然,這是中國歷史經濟發展的重要特點,也是大多數朝代賴以發展壯大的重要表征。隋唐接力建設運河,并派生出漕運和依運河而建的糧食儲備制度,至于水上交通運輸更不必贅言。顯而易見,明朝的“海禁”當屬違背用水規律的反例。
回溯中華歷史,水利之于冀朝鼎筆下的基本經濟區不單局限于經濟學范疇,更像是一部治世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