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布洛根從1998年開始寫作博客,而到1999年“blog”一詞才開始被使用。如今這個博客早已躋身全球最熱門的100個博客之列;他本人也在《福布斯》2010年度25位網絡名人中排名第15。朱利恩.史密斯是世界上最早的播客使用者之一,同時還運營過無數個網絡社區。因為共同的興趣,兩人在2005年一見如故,走上了合作的道路。在合著的《信任代理:如何成就網絡影響力》一書中,他們試圖告訴讀者,要如何利用網絡建立信任,在擴大影響力的同時,為自己的營銷事業添磚加瓦。
傳播學大師麥克盧漢曾有一個論斷說:“任何技術都傾向于創造一個新的人類環境。”網絡無疑是迄今為止對世界改變最大的發明之一,對于廣告營銷而言,也是如此。對書名中所謂的“信任代理”,作者給出的定義便是“一些不以銷售為目的、不施展高壓手段的市場營銷人員,他們是網絡王國的土著居民,利用網絡來真誠而人性化地做生意。”簡單說,“信任代理”就是要通過建立信任,來使網友相信他們的推介。那么問題的關鍵顯然在于,如何才能建立信任。
在《信任代理》中,作者引述了一個公式:“(C*R*I)/S=T”,其中T自然是代表信任(trust),另外C代表可信度(credibility),R代表可靠度(reliability),I代表親密度(intimacy),S代表自我導向意識(self-orientation)。由此我們就知道,信任有賴于可信度、可靠度與親密度的增加,卻與自我導向意識成反比。打個比方,如果一個人愿意將自己競爭對手較好的產品推薦給客戶,那么他的自我導向意識就低,而其信任值就會相應提高。因為客戶的思維邏輯是,一個能客觀推介對手產品的商家,必然會為消費者提供最好的選擇。這樣一來,當這個商家推薦自己產品的時候,客戶也會更易采信。
需要明確的是,信任代理不是推銷員,他不需要連篇累牘地撰寫軟文,推廣產品。一個微軟的信任代理只需在博客,在facebook,在twitter上談論自己熟悉的領域,比如客觀評判微軟、蘋果各款產品的優劣,那么在一些網友的心目中,博主就是一位電子達人,而非廣告人。面對信任代理與廣告明星的推薦,我相信除了一些狂熱的追星族外,大多數消費者還是更愿意相信前者。當一個人成為信任代理后,普通博主將有機會獲得很多免費試用的機會,而公司營銷人員則能以“網絡名人”身份參加更多活動,結識業內精英。
不久前,以facebook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故事改編的電影《社交網絡》風靡一時,讓觀眾更深刻地意識到網絡技術對人際關系的巨大改變。其實建立信任,也正是為了構筑一個堅實的網絡人際關系。信任代理通過無償地幫助他人,無私地分享好東西,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網絡。比如我們知道在類似twitter、微博這樣的網絡平臺上,網友能夠相互關注。作為信任代理,你需要的就是讓更多的人關注你、相信你,然后轉發你所發布的內容。所以,成為信任代理的過程,也就是成為一個社交網絡核心的過程。誠如書中說的那樣,“使網絡人性化的人是信任代理;了解系統、為自己游戲做主的人是信任代理;擅長與人聯系,構筑潤滑人際關系的人是信任代理!
通讀全書后不難發現,克里斯與朱利恩其實拋開了所有的傳統營銷理念,試圖建立起網絡時代全新的營銷概念,以適應消費者對廣告日趨不信任的現實。《信任代理》中對成為信任代理給出的6條原則環環相扣,結合相應案例,使之成為一本具有實用性的信任教程。無論讀者是從事營銷行業,還是僅僅想成為網絡上具有影響力的人物,這都是一本值得閱讀的書。
當初《信任代理》在美國才一出版,就登上《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榜,銷量趕超《長尾理論》與《藍海戰略》。克里斯與朱利恩沒有在facebook或者twitter上大舉宣傳新書,只是在博客上表達了希望網友買書的意愿。因為作者長期以來在網絡上建立起的信任,看到博客的網友也就相信這是一本好書,從而決定花錢購買。所以,《信任代理》暢銷的本身,其實就是在驗證本書內容的正確性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