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電
天津市政府日前轉發了天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擬定的《天津市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的實施意見》,要求全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今后新購公務用車要優先采購節能環保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
就建立健全車輛節能制度,該意見明確提出,要積極推廣使用低油耗、節能環保型汽車,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標的車輛,新購公務用車要優先采購節能環保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加強車輛和配備管理,加快清理超編超標車輛,清退借用、占用下屬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建立完善公務車檔案,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強制采購或優先采購節能產品的規定,采購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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