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21日零時起,北京市區域內所有高速公路開始實行電子刷卡收費。據有關部門介紹,系統應用的是組合式聯網電子收費技術,為用戶提供電子不停車收費和人工刷卡收費兩種電子付費方式。不停車收費系統需要車主自費安裝“速通電子標簽”,插入“速通卡”后使用。未安裝“電子標簽”的用戶,可在人工車道使用“速通卡”停車刷卡通行。 據北京媒體報道,目前,“電子標簽”每個定價450元,不少車主嫌貴未購買。首發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價格根據生產成本制定出來,屬于企業定價,但未來隨著生產規模擴大,以及電子產品必然的降價趨勢,“電子標簽”價格有望下降。此外,一張“速通卡”的成本是16元,但車主只要預存50元以上的通行費,就可免交這16元的辦卡成本,免費申領,該卡暫不收取押金、租金及年費等費用。 實際上,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在歐洲、日本等汽車發達國家和地區早已有成熟的經驗,是現代智能交通重要的組成部分,包括不停車收費系統以及無現金收費系統,采用電子收費或無現金收費方式,加快車輛通過收費站的過程,提高通車效率,降低收費成本。因此,從長遠的角度看,推行電子收費勢在必行。 然而,對于電子收費這種公益性質的技術革新,不能把所有的成本都轉嫁到車主身上。有關部門應該加大對高速公路經營企業收費真實成本的審核監督力度,同時,應當引導高速公路經營企業在初期讓出一部分利潤,促使更多私家車主樂于使用這種電子收費裝置。 舉例來說,目前車主要想實現不停車收費,就要購買價值450元的“電子標簽”。這450元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成本價,需要物價部門給出權威的說法。即使是成本價,這個價格也確實高了些。從利于先進技術推廣、體現壟斷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高速公路經營企業為何不能多承擔些,對于購買“電子標簽”的用戶給予一定的通行費用折扣呢? 需要監督的還有目前電子收費過渡期北京市區域內不停車收費專用通道的比例。據介紹,目前北京15條高速公路有87個電子不停車收費專用通道,還有1206條收費通道可供人工刷卡和現金交費。算一下,兩者之間的比例約為7比100。由于沒有安裝“電子標簽”的車輛無法使用不停車專用道,因此很多情況下,不停車專用道實際通過車輛的數量很少,而人工收費車道卻要排長隊。因此,在“電子標簽”大范圍普及前,不停車收費專用通道的比例和通行效率要受社會監督。高速公路經營企業不能在這一比例上打歪主意,“軟逼”車主購買“電子標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