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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本報記者:王金濤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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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手機越來越成為人們離不開的通信工具時,一些消費者也在不經意間發現,通信公司的一些增值業務收費實在令人費解。家住重慶市沙坪壩區的高女士就遇到了此類事情:她辦理的用于在網上群發短信的“移動信使”號碼每月都會收到12元至18元的夢網信息費,而她卻從沒有辦理過夢網業務,盡管通信公司已答應全部返還,但這種“說不清楚”的收費實在讓她感到氣憤。 據高女士介紹,2006年,中國移動公司一位客戶經理為她辦理了“移動信使”業務。具體過程如下:她把身份證復印件交給客戶經理,客戶經理再幫她在電腦上下載安裝“移動通信2006企業版”軟件,高女士自設了賬號和密碼。高女士登錄后,即可用客戶經理給的“13996446440”號碼群發短信。高女士說:“客戶經理只告訴了我這個號碼。” 幾個月后,高女士在繳費時發現,賬單上除顯示短信費外,還有每月金額不等的夢網信息費(代收),其金額高出短信費。高女士向移動通信公司質疑,得到的答復是:群發短信的費用由通信公司和夢網按比例分成,夢網信息費就是夢網的分成費。但高女士認為此解釋欠妥:一是每月夢網信息費與短信費的比例并不一致,有的是1.4,有的是1.5,有的是1.8;二是二者費用加起來除以群發短信的總條數,平均每條短信息產生的費用高達四角至五角,而客戶經理當時的許諾是“移動信使”短信費和普通手機短信費差不多。 于是移動通信公司客戶經理又提出第二種解釋:高女士無意中上了移動夢網,并接受了夢網的服務。但高女士堅決否認,她說:“我除了用那個軟件發短信,沒有用那個號碼做任何事情。” 在高女士的爭取下,2006年10月,通信公司為高女士返還了90元夢網信息費,記者在賬單上發現了這筆費用。去年3月至今,高女士不再使用“移動信使”業務。今年4月,她來到移動通信重慶公司心連心營業部清算費用,發現通信公司在2006年10月返還90元夢網信息費后,依然照收夢網信息費,并于去年4月和5月收取欠停保號費共20元。高女士說:“如果他們應該收這筆費用,為什么要返還我?如果他們不該收這筆費用,為什么在返還我后又照收不誤?再者,我從來沒有要求過保號,怎么會有欠停保號費?” 記者日前打電話給中國移動一位客戶經理,請他對高女士經歷作出解釋。他同樣解釋夢網信息費是夢網從群發短信中獲取的分成費用,后又解釋前兩年移動通信收費不規范。此后,高女士據理力爭,那位客戶經理答應將后來產生的夢網信息費全部返還。 面對“斗爭”取得的“勝利”,高女士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她說:“搞明白一個賬單都這樣難,消費者太不容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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