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哈爾濱電
記者從哈爾濱建設部門了解到,從2006年底至今年3月,這個市對1736家建筑企業進行了信用綜合評價,其中56家建筑企業因為拖欠農民工工資、忽視質量安全等問題被掛上“黃”“紅”牌,遭到警告和嚴重警告。 根據有關規定,對被評為較差企業的黃牌建設企業將被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予以重點監管,整改考評不合格的將降為紅牌企業。而紅牌企業將受到嚴重警告,列入重點監管范圍。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合格的,在哈爾濱的施工活動將在一定范圍內受到限制,不得參加新項目招投標,情節嚴重的還將受到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或清出哈爾濱建筑市場等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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