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9-09-02 本報記者:陳圣莉 張莫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大多數外資保險公司似乎正處在一段前所未有的艱難時期。 9月1日,普華永道發布2009年《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要求受訪公司對其各自的合資關系發表意見時,他們普遍沒有作出回答。然而,當從行業層面進行評論時,受訪者認為很多國內合資伙伴都希望解除合資關系。 根據國內保險業相關規定,若全部境外股東參股的比例超過保險公司股份總額的25%,則視該保險公司為外資保險公司,境外股東投資上市保險公司的不受此限。在壽險業,外國保險公司與中國保險公司或企業合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合資保險公司,其中外資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0%。 “當初制訂這項規定的原因主要有三點,首先,主要是出于對國內金融安全方面的考慮。中國畢竟屬于發展中國家,應該注意保護國家經濟主權和經濟安全,而保險資金作為重要的金融資產,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出現被外資控制的情況,可能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政治造成較大的沖擊;其次,合資企業的中外股東大多是國內大型國企、外國知名保險集團,監管部門認為這樣的強強聯合有益于市場的深度開發;第三,也有保護國內保險市場方面的考慮,畢竟大多數中資保險企業不過十幾年或數十年的歷史,遠遠不能和世界上那年百年老店相比。”首都經貿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說。 但是,事實證明,這種組織模式使得許多國際著名壽險公司在被與他人捆綁雙腿的競技狀態下,很難有較好的表現。數據顯示,對外資開放壽險市場7年來,外資的市場份額一直在個位數徘徊,并從2007年底以來一直呈現節節下降的態勢。2007年末,外資壽險占據整個壽險市場的份額為8%,2008年末降至4.92%,2009年一季度則降至4%(不含新劃入外資公司行列的華泰人壽)。同時,由于大多數的中外合資壽險公司的中方股東并非金融機構。實體經濟和金融產業經營模式的差異,必然導致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市場處于非常尷尬的發展境地。 對此,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江生忠表示,中外股東股權對半分的保險公司,雖然一般而言比較規范,尤其是外資險企的經營體制對其公司治理結構的改進和完善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但單一的股權性質是此類公司治理上的最大制約。他認為,完善此類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務是促使其股權多元化,通過引入其他股東來改變股東結構單一的局面,促進董事會發揮應有的作用,激活公司的經營機制。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郝演蘇也認為,應當解除中外合資壽險公司的制度限制,讓外資在中國市場自由選擇以獨資或合資的方式經營壽險業務。一方面,截至2008年底,“外資公司保費份額占全國壽險市場僅3%左右,最高的地區也只在5%左右。”另一方面,“就老百姓所持有的金融產品來看,保險產品占的比重很低。所謂的養命錢其實還是在銀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