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29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由銀監會編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009年-2011年總體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原則同意,未來三年計劃在全國再設立1300家左右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根據《工作安排》,未來三年將在全國再設立約1300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分布在農業占比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縣域、中西部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的縣域、貧困縣和中小企業活躍縣域。
三年總體工作安排的實施,將進一步改善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服務空白、競爭不充分的狀況。
為確保三年總體工作安排全面完成,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的目標,銀監會大膽創新市場準入政策。在機構布局上,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主發起人要按照社會責任和商業利益、網點覆蓋和戰略布局、自主選點和監督指導有機結合的原則,首先考慮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
同時,實施“東西掛鉤、城鄉掛鉤、發達與欠發達掛鉤”準入掛鉤措施。在管理架構上,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主發起人成立專司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管理的事業部。在機構類型上,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試點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允許改制為村鎮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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