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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8 記者:方燁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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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在中航提出競購方案一個多月后,東方航空(下稱東航,600115.SH0670.HK)27日發布公告稱,董事會決定對“中航方案”不予進一步考慮。公告同時強調,東航仍將堅持引進戰略投資者,做精做強航空運輸主業。 東航的公告稱,對于此次中航競購方案,公司董事會進行了審慎和充分的討論,并征求了法律顧問瑛明律師事務所和財務顧問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見,達成了不予考慮的意見。
東航董事會認為,中航在向公司提出建議的整個過程中,沒有顯示出中航對與東航合作抱有誠意,也沒有顯示出中航已對與東航合作作出了深入和透徹的規劃,“在缺乏誠意、規劃和互信的情形下,彼此合作的基礎難以搭建起來,而中航建議中所述的協同效應也自然難以實現。”
同時,東航稱,其法律顧問作出了分析并提示公司需要注意的風險:中航的建議不具備任何正式要約的法律約束力,且在法律和未來審批方面存在著重大不確定性。從而使得東航董事會決定對“中航方案”不予考慮。
此外,東航的財務顧問認為,東航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根本目的在于引進國際先進的管理經驗,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運營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國際競爭力,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長期利益,而中航或其代表的有關方不能使公司實現上述預期。
對此,中航有關人士26日晚表示,中航方面還不知道這個事情,需要了解情況后才能做出相關決定。今年1月下旬,中航提出“中航方案”,希望以每股不低于5.0港元的價格,認購東航增發的H股,從而成為東航的第二大股東,這一價格高于“東新戀”中新加坡航空和淡馬錫提出的每股3.8港元的入股價格。 對于該公告,申銀萬國認為,新航作為全球利潤最高、亞洲客戶滿意度最高的航空公司,在航空公司經營管理、品牌運營、產品設計、服務流程管理、航線規劃、收益管理等方面具有顯著優勢。東航與新航的合作,在航線互補、成本控制、協同效應等方面,均將優于東航與中航的合作,更有利于東航增強核心競爭能力,參與國際航空市場的競爭。因此從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根本目的出發,中航不能給東航帶來東航所希望獲得的幫助。
同時,申銀萬國也認為,中航建議存在與東航直接構成同業競爭,以及談判時間較長、存在不確定性等問題,既無法滿足東航目前的發展需求,也可能使東航喪失良好的發展機遇,嚴重影響東航未來的經營與發展,損害廣大東航股東的短期及長期利益。
“可能是雙方沒有就相關細節談好。”中信建投行業分析師李磊認為,“但是我想這僅僅是‘第一步’吧,雙方還有可能談下去。”他認為,雖然此次“中航方案”被東航董事會否決,但是并不代表新航就能順利入股東航。 “這個事情應該不會在短期內解決。新航要入股東航,還得走股東大會這條路,而要說服中、小股東是有一定難度的。相比較新航,中航方面的成功率應該要大一點。”李磊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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