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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6 本報記者:羅博 文貽煒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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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是支持農村信用社信貸服務、壯大支農資金實力的貨幣政策工具,然而記者近日在寧夏、青海兩地采訪發現,由于利息偏高、管理模式僵化,一些西部貧困地區基層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需求已陷入“想要不敢要”的尷尬境地,支農再貸款成為農村金融需要破解的核心問題。 近年來,支農再貸款在農村信貸工作中作用明顯。青海省農村信用聯社業務發展部副總經理韓正祥說,從人民銀行取得支農再貸款比組織存款的難度小,融資成本相對較低,而且見效快。尤其是在“三農”資金需求高峰期間,獲得支農再貸款更加快捷,有效地緩解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同時,作為農村信用社資金的重要來源,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已成為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重要支柱。 雖然支農再貸款的發放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記者調研發現,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支農再貸款發揮的作用得不到全部體現,出現了一些影響這一貨幣政策實施的障礙。 首先,支農再貸款利率逐年上調增加農民負擔。寧夏同心縣信用聯社主任王生龍說,從2005年起,人民銀行取消了支農再貸款利率下浮政策,改為執行人民銀行再貸款基準利率,2006年人民銀行把一年期支農再貸款利率又提高到了3.555%。這樣連續提高利率,導致農村信用社資金使用成本增加。 其次,支農再貸款期限規定難以完全適應農業生產周期的需要。寧夏同心縣信用聯社理事長楊繼斌說,目前林果種植、荒山承包、奶牛養殖等產業的生產周期一般在三至五年甚至更長,但是支農再貸款的期限一般是一年期,難以與之相匹配。而且,支農再貸款對象僅限于自然人。而目前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形成的以法人為單位,從事養殖業、農產品加工等農業產業化企業被排除在支農再貸款之外。
另外,再貸款臺賬不規范,借據專夾保管難以落到實處。青海省海北洲海晏縣信用聯社監保科科長陳寶士說,在信用社的實際工作中,對支農再貸款借據進行專夾保管存在較大難度:一是基層信用社人員較少,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對農民貸款,信用社實行分村組按科目專夾保管,若對用支農再貸款發放的貸款再進行專夾保管,則給信用社帶來較大的工作量和工作的不便。
青海省信用聯社辦公室副主任汪壽榮說,目前最需要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主要是一些位于貧困、偏僻地區的信用社,這些信用社一方面由于自身資金籌集能力弱,迫切需要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作為資金補充,另一方面由于支農再貸款管理煩瑣,憑借基層信用社現有的人力、物力很難達到人民銀行的管理規定,因為害怕承擔相應的責任,很多信用社陷入“想要不敢要”的尷尬境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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