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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4 本報記者:王文志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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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華能參股南方電網一事尚未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10月20日,來自電力體制改革部門的一位權威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
而在此前不久,有媒體報道稱,華能已經獲得特批獲準參股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針對華能集團成功競購南方電網股權事宜,華能新聞處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稱,尚未接到上面通知。
南方電網有限公司目前的股權結構為廣東省國資委持有70.4%,為第一大股東;國家電網公司持有26.4%股權,為第二大股東;海南省擁有余下3.2%股權。
另外,廣東省當初對南方電網的投資有很大一部分來自銀行貸款,這些貸款以來自廣東發展銀行居多。此前有媒體報道,南方電網2004年營業收入雖高達1566億元人民幣,但凈利潤不足20億元,凈資產收益率僅為2%。南方電網成立以來幾乎沒有分紅,廣東國資委的貸款壓力逐漸增大。同時,廣東發展銀行因資產質量較差,受到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作為大股東的廣東省政府也壓力頗大,遂有了“賣南方電網還廣發債務”的想法。也正緣于此,在南方電網的重組中,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
央行金融穩定局聯合有關部門曾就南方電網出售一事征求電力體制改革部門的意見,電力體制改革部門給出的意見主要有兩條:第一,國家電網公司不能控股南方電網;第二,南方電網股權不能賣給五大發電企業。
浩源投資首席分析師張利對記者表示,國家電網控股南方電網遭到電力體制改革部門的反對,這是必然的,因為當初電力體制改革中,“組建獨立于國家電網公司之外的南方電網”的目的是要引入競爭、打破壟斷,讓國家電網公司控股南方電網無疑是走“回頭路”。
記者從電監會了解到,即將頒布實施的《“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實施意見》中將有“嚴防各種新形式的廠網不分”的要求,這或將增大華能參股南方電網的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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