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據新華社鄭州10月19日電
鄭州市稅務部門最近在對房地產業稅收調查中發現,一些納稅意識不強的企業,有意識地鉆稅收空子,偷逃稅款,造成稅款流失。
調查發現,一些房地產企業主要采取以下手段偷逃稅款: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基礎工作混亂,對工程施工費用的核算不分年度,不分工程項目,造成當期費用和成本偏高,從而影響了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稅款繳納不及時,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通常采取預收款銷售方式,一些企業未按《稅法》規定,對其收入及時結轉入賬,而是長期掛在“預收賬款”或“其他應付款”等有關科目上,影響了稅款的及時繳納;合作建房行為的稅款征收操作難度較大,以地換房、以房換房、以地換地、合作建房等成為房地產開發、經營中較為普遍的方式,然而由于搞合作建房的一方有許多是非正常稅收征管戶,如行政事業單位等,形式較為隱蔽,容易造成偷逃稅款。
|
|
|
|
|
|
|